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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5-01-05 09:59  

 

本网讯(记者 梅文 雨坚1030日上午,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党委书记王超主持召开校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中理论学习活动。中心组全体成员、党群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参加理论学习。

 

 

 

 

 

与会同志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王超书记就下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中心组全体同志要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再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全会有关精神,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党委宣传部要抓紧制定学校关于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计划,从中心组学习、辅导报告、基层党组织学习等方面先安排好本学期的理论学习内容;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精心组织一个专家组,在11月份安排一次全校性的辅导报告会,要做好四中全会《决定》“进课堂”的工作,法学专业及教研室要把《决定》纳入教学之中去;全校要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活动的开展,当前要做好学校《章程》的修订工作。

 

 

就如何进一步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王超强调,宣传部要做出相关学习安排,时间节点为本学期末;校办及《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把该《意见》的相关内容加入学校《章程》中,党办要进一步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的议事规则;校纪委要依据该《意见》、省委18号文件及市委8号文件,牵头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细则;党委组织部要做好调研,认真制定学校贯彻《意见》的有关办法,要在12月份负责组织开展一次学习实施《意见》的辅导报告,作为干部培训工作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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