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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制度
2014-10-09 16:56  

为进一步做好校友工作,有效保持毕业生(校友)与母校联系畅通,促进校友信息资料库建设,搭建校友与校友、校友与学校沟通交流平台,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络员职数设置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高等教育)、原第二汽车制造厂职工大学(含夜大)、第二汽车制造厂中等专业学校(第二汽车制造厂职工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截止1997年7月)、汽车工业干部管理学院、技术教育处毕业的研究生、本专科生、中专生以及培训班学员,原则上按班级设立校友工作联络员,每班一名。形成不了班级的,由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联络。 

二、联络员基本条件 

1、关心学校建设,关注学校发展,热心校友工作,乐于为大家服务。 

2、群众基础及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组织与沟通能力。 

3、工作较为稳定,联系方便。 

三、联络员主要职责 

1、负责保持与本班同学联系,掌握同学动态,协助学校健全、更新校友信息。每年11月向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反馈一次本班同学信息。 

2、积极参加校友总会和所在地校友分会活动,组织本班同学开展特色校友活动。 

3、积极向《校友通讯》等刊物投稿,及时向校友总会提供校友信息动态,推荐优秀校友事迹供学校宣传报道。 

4、收集本班同学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送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 

5、建立本班级QQ群,为校友网站提供本班有关信息。 

四、联络员权利 

1、学校颁发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书。 

2、可从校友总会和所在地校友分会了解掌握母校、校友会和校友的最新情况。 

3、参加校友总会和各地校友分会的各种联谊、交流活动。 

4、获得校友总会赠送的《校友通讯》等学校刊物。 

五、联络员招聘办法 

(一)应届毕业班 

1、采用个人自荐与学院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毕业生个人填写《校友联络员自(推)荐表》,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根据毕业生表现情况,征得本人同意后(学院推荐方式)推荐其担任校友工作联络员。 

2、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确定校友工作联络员名单。 

3、每年3月开始接受学生个人自荐,5月完成当年毕业班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 

4、毕业生离校前,学校举行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仪式,颁发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任证书,并对校友工作联络员进行有关业务培训。 

(二)往届毕业班 

根据能力和条件采取自荐或所在班级其他同学推选方式产生联络员,报校友工作办公室确认。此项工作可分阶段分年级逐步展开。 

(三)培训班 

可分别由培训班举办单位推荐、培训班学员推选、承办单位推荐等方式产生,报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确认。 

六、联络员更换 

现任联络员因故需更换,可由其推荐本班其他同学或由其所在班级同学另行推荐人选担任联络员,报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确认。 

七、其它 

1、本制度由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自(推)荐表 

2、**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推荐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办公室 2014年4月14日印发 

附件1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自(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在校担任 

职务 

学习经历 

学历 

学号 

班号 

所在学院 

专业 

培训班 

专科 

本科 

硕士 

工作单位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办) 

移动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QQ 

联系我们: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邮编:442001 

办公地址: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办公楼401号 

联系电话:0719-8238792 传真:0719-8260748 

网址:http://xyh.huat.edu.cn E-mail:xusx@huat.edu.cn 

附件2 

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推荐表

专业班级(XX届 

XX专业X班) 

姓名 

性 

别 

毕业后工作或 

学习单位 

办公 

电话 

手机 

E-mail(QQ号) 

通信地址 

及邮编 

单位公章: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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