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校领导开展工作,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衔接与畅通,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统筹性、规范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填报范围为学校各党政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 
 
 第二条各二级单位填报内容为下一周内涉及本单位,需要校级领导参加的工作和活动。 
 
 第三条学校各二级单位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填写校领导工作安排表(见附表),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至校办公室汇总协调。由校办公室报校党委书记、校长批准后于本周五下午下班前,将下一周校领导工作安排表发至各位校领导,并在学校公文系统中予以公布。 
 
 第四条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准时填报,逾期未上报者视为无安排。 
 
 第五条上报内容因故发生变化的请及时告之分管校领导及校办,以便做出工作调整。 
 
 第六条需校领导参加并致辞讲话的活动,请相关单位提前为校领导准备发言稿及活动议程。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附表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年周校领导工作安排表
 
  
 
  
   
    
     
     | 时间 | 地点 | 工作内容 | 参加校领导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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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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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单位名称: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经办人: 
 
 填报单位:(签章) 
 
 年月日 
 
 注:此表请于周四下午下班前上报校办公室